社会劳动保障标语、劳动法宣传标语(2)

发布时间:2012-04-21 10:5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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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★ 严格执行《禁止使用童工规定》,禁止使用童工。

  ★ 无效的劳动合同,没有法律约束力。

  ★ 文明诚信,共建和谐,实现江陵劳动新跨越。

  ★ 完善社会保险,协调劳动关系。

  ★ 完善劳动合同制度,保护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

  ★ 同心同德谋发展,齐心协力兴劳动。

  ★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。

  ★ 实施积极就业政策,多渠道扩大就业。

  ★ 认真贯彻落实《劳动合同法》及《实施条例》积极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

  ★ 热爱企业,爱厂如家。

  ★ 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可以签订集体合同。

  ★ 企业建立工会实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。

  ★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,接受社会广泛监督。

  ★ 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。

  ★ 劳动者有权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。

  ★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,提高职业技能

  ★ 劳动者申请仲裁或者诉讼的,工会应当给予帮助。

  ★ 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。

  ★ 劳动是生存之本,合同是维权之基

  ★ 劳动合同一签订,各自义务要履行

  ★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,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。

  ★ 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。

  ★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,劳动合同可以解除。

  ★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。

  ★ 解除劳动合同要依法,违约解除责任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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